一、收集意见。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处理方式
(一)县总工会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党组报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党员、群众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二)县总工会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送事项,并及时向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事项的情况和办理结果。
(三)县总工会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公开通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和落实情况。
三、处理时限。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通报事项。对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县总工会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说明,并提出办理时限。
四、反馈方式。县总工会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应将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告知署真实姓名的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反映人意见,接受反映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