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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两个普遍”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文章来源: 权益保障部、组宣部 作者: 佚名  更新时间: 2012-08-09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开发区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依法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实施意见》(岳办发〔2011〕19号),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县总工会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两个普遍”(即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推进“两个普遍”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2.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开展情况。

3.“两个普遍”目标完成情况。(1)基层工会组建情况:独立基层工会多少家,其中今年新建独立基层工会多少家;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多少家、共覆盖企业多少家,其中今年新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多少家、共覆盖企业多少家;今年新发展会员多少人;截至目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未建立工会的多少家;(2)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及履约情况:独立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多少家,其中今年新建制的多少家;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多少份、共覆盖的企业多少家,其中今年新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多少份、共覆盖企业多少家;工资集体合同履约情况;(3)职代会(职工大会)建制情况。

4.发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作用有什么好的设想。

5.推进“两个普遍”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什么建议和打算。

二、调研方法:

1、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开发区工委要按照《调研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并于8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和表格形式上报县总;

2、县总工会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部分乡镇、开发区进行调研,请做好准备。

3、调研结束后,将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县委政府领导。 

三、调研时间:

县总到乡镇和开发区调研时间初定在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工会、职代会(职工大会)组建和工资集体协商调研表》

                                 

                                mobile.28365-365.com

                                2012年8月6日

 

工会、职代会(职工大会)组建和工资集体协商调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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